关于印发《怀化市教育系统“三城同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11:49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鹤城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怀化市教育系统三城同创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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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教育系统三城同创实施方案

 

为确保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简称三城同创)目标,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怀化市三城同创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市三城同创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一极两带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发展战略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宗旨,在教育系统扎实开展三城同创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设施、美化学校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教育系统承担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简称“创卫”)指标任务,2020年达到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标准;承担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简称“创园”)指标任务,2021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标准;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简称“创文”)指标任务,2023年达到全国文明城市验收标准。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

1.整体工作任务

(1)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专题研究,对照工作任务和相关测评体系,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措施。

(2)健全完善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体制机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本单位(辖区)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序化。

3)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本单位(辖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类台账资料的建立,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资料报送工作。

4)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设置宣传教育栏,并做到每季度定期更换;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

5)参加街道、社区组织安排的各类创建活动。

6)积极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认真组织文明劝导行动,加强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养。

7)做好公共卫生场所控烟、禁烟和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工作,清理整治辖区内牛皮癣

8)做好市三创办、创文办和市教育局年度下发文件规定及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做好问卷调查的学习宣传。

9)积极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年度测评工作。

10)加强负面清单管理,严防本单位发生负面清单事件。

2.人文环境创建任务

加强国民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标准落实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3.社会文化环境创建任务

1)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要求,推进青少年德育工程,不断提高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加大对网吧市场、校园周边环境、互联网、荧屏声频的整治力度,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配合协助职能部门)。

2)广泛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心向党、跟党走为主题的歌咏、读书会等系列活动,组织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爱祖国、爱家乡为主题的向国旗敬礼、优秀童谣征集传唱、红色经典传唱、中华经典诵读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文明少年评选活动。加强村居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3)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阵地建设,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

4)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学校心理咨询室和社区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建设,持续开展关爱特殊群体儿童活动,采取寄宿学校、代理家长、结对帮扶等办法,努力改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做好留守儿童帮扶教育工作。

5)组织青少年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根据省、市关于创建文明校园有关部署和《湖南省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评选管理办法及测评细则》,积极开展市级以上文明校园创建。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点任务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爱国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本单位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门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方案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切实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各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两周1课时),有师资,有教材,有教案,学期初有教学计划,学期末有考核评价,使学生掌握与其年龄水平相适应的健康知识和技能。

2)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学校设置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通过LED屏、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集会、班队会、广播、校园电视台等途径,以各类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家长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聘请有资质的心理老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缓解学生生活、学习上的压力。

4)学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学生主要健康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干预措施,开展相应干预活动。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5)做好控烟工作。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机关、学校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以及主要入口处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依据《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开展无烟学校的创建工作(所有学校须在校门口醒目位置挂牌无烟学校”),校园内禁止吸烟。

6)机关、学校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向干部、教职员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7)扎实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力争创建成功。

3.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

1)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设计、布局、内部配置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2)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学校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传染病预防控制。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在校园暴发。积极做好学生近视、营养不良、超重肥胖、龋齿、贫血等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幼儿园、小学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督促未接种儿童补种。

4.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堂建设、管理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学校食堂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个人卫生良好,保证学生吃得安全、放心。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2)学校饮用水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1)加强校园环境保洁和美化绿化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校园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厕所等场所的卫生管理,垃圾收集密闭化并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死面,校园环境洁净优美,可绿化面积>90%。

2)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环境卫生责任,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无乱搭建、乱设推点、乱挂杂物、乱画乱贴现象,无卫生死角。

3)坚持综合防治方针,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彻底清除四害滋生地,完善防鼠防蚊蝇设施,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任务

1. 基础工作

1)领导重视,把创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班子和专干,落实工作场地,并挂有创园办牌子;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人,保障必需的创园工作经费。

2)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创园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检查、评比和年度工作总结。

3)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检查验收需要的统计报表、文件资料、技术报告、工作总结等创园相关资料。

4)大力宣传创园工作。按时上报创建动态、工作成效、工作亮点及难点问题,撰写专题文章。

5)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校园或单位庭院绿化养护管理良好,及时开展花木修剪整形、施肥、防病治虫、抗旱、防冻、保洁以及设施修缮等各项工作,环境整洁。

6)按要求参加创园相关会议和活动,按时完成创园工作小组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教育局每月底向市创园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度及下月工作计划。

2. 专项工作

1)督促教育系统各单位搞好各自庭院绿化建设及提质,有计划,有督促检查记录,效果好,并积极争创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

2 指导、督促湖天中学2018年完成省级园林式单位创建,有督促检查记录。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85月—8月)组建创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细化指标,确保责任到人。抓好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全面部署教育系统承担的所有创建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89—202212月)各责任单位对照各类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报送创建信息,高标准完善各类创建资料。对各责任单位开展督查,责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整改。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迎检20196—202312月)各责任单位对照各类创建标准,逐项查漏补缺,巩固创建成果,确保所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怀化市教育系统三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

        长:彭平安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段兴龙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三城同创”工作,主抓国家卫生城  市创建工作)

      长:巫培云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副局长

                 石明林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

曾庆明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正平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小芳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抓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周生来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邹求根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员:市教育局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发展规划与财务建设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机关党委、行政审批服务科、师资教育科、督导科、纪委负责人,市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教育宣传信息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仪器管理站、电化教育馆、勤工俭学管理站、教育工会、教育考试院、教育科学研究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教师培训中心负责人,鹤城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公、民办学校校长。

 “三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三创办,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督查、考核等日常事务,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艳同志任联络员。“三创办”下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简称“创文办”)、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办公室(简称“创卫办”)、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办公室(简称“创园办”)。创文办设基教科,陈楚同志兼任主任,廖腾达同志任专干(联络员);创卫办设体卫艺科,龙新华同志兼任主任,舒采文同志任专干(联络员);创园办设财建科,南海同志兼任主任,黄豪同志任专干(联络员)。李刚同志任局机关“三城同创”工作专干(联络员)。市教育局三创办负责联络指导督促鹤城区教育局三城同创工作;职成科负责联络指导督促市直公办成人学校、职业学校三城同创工作;民教办负责联络指导督促市直民办学校三城同创工作。

每位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学校抓好三创工作的落实。鹤城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专职(分管)领导和专人具体抓,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和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单位网站、公众微信号、电子显示屏等各类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三城同创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单位内醒目位置要设置大型固定创建宣传标语、橱窗,电子显示屏定期定时滚动播出创建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完善创建机制。各单位要将每项工作任务明确到部门、到个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做到每项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材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需要问卷调查的,要搞好宣传,提高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知晓率,确保群众问卷调查结果符合考核要求;需要实地考察的,要加强跟踪管理,精心准备迎检现场。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模拟测评等方式对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创建工作与单位综合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或年度办学评估挂钩。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选与奖励,根据市有关表彰奖励办法进行。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创建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市相关追责问责办法予以问责。

                                    

                怀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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