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怀化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4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28 11:23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怀教案复字〔2023〕7号A类
对怀化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403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程昌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取消中、小学校食堂承包,增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于4月24日当面征求提案人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供餐及经营管理基本情况
一是严把学校学生食堂供餐模式关。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中小学校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控水平、有利于提高学生满意度的原则,根据实际选择自营、托管等方式开办学生食堂”和“在校生规模较大、自主经营存在困难的非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可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委托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服务”等相关规定。目前,我市学校学生食堂供餐有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和集约化供餐3种模式。为确保学生食堂公益属性,其中自主经营占比93.7%,因学校规模较大、学生人数较多和学校场地受限没有建立食堂等特殊原因经教育部门核实后进行托管和集约化供餐的仅占6.3%。二是严格坚持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自愿原则。《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坚持自愿性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在学校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特殊需求,不强制要求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三是严把学校食堂供餐质量关。一直以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能够积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齐食堂安全总监和食堂专职管理人员,严把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带量营养食谱、学校领导与教师陪餐等制度,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智慧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平台,加强学校学生食堂日常管控和实时监管;成立由学生、家长、社区(村)代表、教师代表等为主的膳食委员会和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时对每周菜谱和每日菜品主动向家长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学校食堂满意度测评,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堂饭菜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服务保障等情况,广泛收集学生、家长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学校学生食堂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学生在校吃饱吃好。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提升供餐质量相关措施
虽然我们在规范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方面做了许多的工作,但正如您在提案里提到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还存在许多不足。根据您提的三条具体建议,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工作中认真采纳,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一是规范食堂经营模式。要求全市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全部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非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按照“中小学校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控水平、有利于提高学生满意度的原则,根据实际选择自营、托管等方式向师生提供供餐服务”。结合我市中小学校食堂运转实际情况,原则上全市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逐步采用自主经营的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委托经营合同和集约化供餐合同。二是加强监管检查力度。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原则,坚持学校食堂常态督查、定期督查和联合督查,主动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护苗”专项检查,实现学校食堂全覆盖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学校重点对食品安全、供餐质量、资金安全、职责履行和餐饮浪费等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将食堂管理纳入对学校及校长绩效考核范畴,实行“平时考核、年底汇总”,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和健康。三是保证供餐质量水平。积极开展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对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规范化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校园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应急情况处置”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人员管理能力。同时,积极鼓励学校食堂厨师参加地方专业技能进修,提升烹饪技艺和创新能力,增加菜品种类和口味,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供餐质量水平。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建立健全供餐准入、退出机制,切实把好质量关,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努力推动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实时监管体系,实现对学校食堂的实时监管,努力打造“透明厨房”,实现“阳光操作”,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吴群芬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勤工俭学站 0745-2731676
怀化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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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