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护蕾 | 警惕“隔空猥亵”,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5-07-03 10:19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什么是“隔空猥亵” “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部分未成年人因为沉迷网络交友、心智不成熟、好奇心强等原因,成为了不法分子的“猎物”。
“隔空猥亵”的特点:
一、隐蔽欺骗性强
“隔空猥亵”儿童犯罪行为不与儿童直接发生肢体接触,不法分子往往事先通过某种理由“特别叮嘱”儿童在单独封闭的房间中进行,儿童短期内意识不到自己遭受侵害。
二、犯罪手段多样
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个性交友、招募童星、高薪兼职、冒充医生体检等形式骗取被害儿童的信任,待形成对被侵害儿童的心理控制后,再实施具体猥亵行为。
三、持续时间较长
由于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犯罪行为往往不易被家长察觉,所以犯罪行为的持续时间往往较长。从最高人民法院报道的司法案例来看,“隔空猥亵”儿童案件持续时间最少几日,最长达5年之久。
四、危害性巨大
“隔空猥亵”犯罪依托互联网平台,不法分子在实施猥亵过程中大多会将相关图像、视频予以存储,甚至会进行二次加工并向外传播扩散,对被侵害儿童造成持久伤害。
“隔空猥亵”的常见手段:
1.红包引诱。不法分子冒充温柔体贴的大姐姐或大哥哥,对未成年人主动关心、嘘寒问暖。取得信任后会试探性问未成年人“缺不缺钱”“有没有想买的物品”等,随后以小红包、小礼物等诱骗未成年人提供裸照、视频。如被拒绝,还会用“不露脸,谁也不知道”等话术,打消对方顾虑。
3.个性交友。不法分子打着个性交友的幌子,通过微信、QQ、快手、陌陌等网络社交平台,以与未成年人建立恋爱关系、闺蜜关系为名,或混进未成年人喜欢的游戏圈子,与未成年人处游戏CP,随后诱骗未成年人进行大尺度的聊天,拍摄裸照和视频,甚至以威胁将上述内容告诉家长、老师、同学等手段,胁迫未成年人与其线下见面,从“隔空猥亵”发展为线下性侵。
“隔空猥亵”典型案例
❶高某(男,18岁)与小雪(女,10岁)在某社交软件上认识,后在高某甜言蜜语的攻势下,小雪答应做其女朋友。随后,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高某多次发送调戏言语及多个淫秽视频给被害人,诱导、教唆小雪模仿淫秽视频并拍摄照片及视频供其观看。
❷龙某(男,33岁)在网络交友软件上伪装成女性小学生,以处闺蜜为借口博得被害人小欣(女,8岁)的信任后,多次以拍照可以赚钱为由,引诱小欣向自己的另一社交账号“小帅”发送裸体照片、视频,在得到小欣的裸体照片后,龙某以向小欣的妈妈告发相威胁,要求小欣每天拍摄此类视频供其观看。
这是两个通过网络“隔空猥亵”儿童的案例,犯罪嫌疑人利用被害人年幼无知、寻求温暖、支持和理解的特点,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对被害人嘘寒问暖,并伴随金钱等物质诱惑,逐渐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进而实施侵害,严重侵害了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隔空猥亵和传统的性侵犯有所不同,其并没有实质的身体接触,而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控制,进而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满足其自身癖好。但也正因为没有实质的身体接触,所以不易察觉,且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成熟,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侵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实施前款行为,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防范“隔空猥亵”?
(一)未成年人网络防“狼”术
1.选择合法正规的网络社交软件,并进行实名登记认证。关闭手机定位功能,开启网络软件的“青少年保护模式”,打开上网安全的“金钟罩”。
2.网络是虚拟空间,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在不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下,不要在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上轻易暴露自己的地址、身份、照片、学校等信息,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3.切勿轻信陌生网友,特别要警惕让你暴露隐私部位的要求。如若在网络社交时网友提出这样的要求,要立即拒绝,爱护自己身体,并及时告知家长。
4.如果遇到以公开裸照进行要挟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寻求身边信任的人帮助。例如家长、家里的长辈及学校的老师等,切勿为坏人保守秘密。另外,一定不要怕报警,只有报警,警察才能第一时间抓住坏人,同时及时帮助清理在网络上散布的视频、照片,防止继续传播。
(二)家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与监管
1.父母要关注孩子日常上网习惯、浏览内容、交往活动等情况;要重视孩子网络安全防范能力的培养,教育孩子如何辨别、处理网络不良信息。
2.父母要对孩子开展适合其年龄阶段的性教育及网络安全教育,教会儿童辨别常见的网络性侵害犯罪手段,提高防范网络性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教育孩子不要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和网络诈骗信息;不透露自己和家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图像,关闭定位标识;不约见陌生网友,拒绝发送自己任何照片和视频;如遇不法侵害,要学会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图片、视频等内容,及时告诉父母自己遭遇的情况。
4.家长发现孩子被侵害后,不要一味批评指责,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积极协助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为警方的打击工作提供支撑。同时,要做好安抚关爱和开导教育,帮助孩子走出阴影,把伤害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