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怀化清华实验学校分立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6 15:50 信息来源:怀化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经申请、受理、审核、专家评议、集体决策等程序,拟同意怀化清华实验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分立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一所普通高中,现予以公示。
一、九年一贯制学校:由鹤城区教育局审批、管理。
二、普通高中:学校名称为“怀化行健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为“怀化行健高级中学”(简称仅限用于学校牌匾、成绩单、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招生广告和简章;在招生广告和简章中使用办学简称时,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学校营利性属性,并在学校介绍中标注学校全称);办学地址为怀化市迎丰东路639号;举办者为怀化市振华教育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信用代码为914312003294544898),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自筹;校长为雷涛;法定代表人为雷涛;学校类型为普通高中;办学内容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教育、高考补习;学校类别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规模为1800人以内。学校接受鹤城区教育局的管理和指导。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月1日,共7日。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我局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育才巷12号。
联系人:怀化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杨依凡,0745-2712463。
传真号:0745-2723474。
电子邮件:jyjfgk2712463@126.com。
怀化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