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人刘华明
    • 电话0745-2712924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

    • 负责人吴姣燕
    • 电话0745-2712463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 负责人朱攀
    • 电话0745-2723279

    负责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起草及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拟定中等专业学校和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性措施;统计并监督全市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市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省下拨的和市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安全工作;拟定局直属学校和其他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负责直属学校和其他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承担市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工作;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指导协调资经济困难学生和助学贷款工作;参与管理教育系统产业工作和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制订全市教育行业内部审计制度;贯彻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教育行业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省、市教育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审计等工作。

    • 负责人许林洁
    • 电话0745-2713786

    归口管理全市中等师范学校,对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和管理中小学师资培训和教师继续育工作;指导中等师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参与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语言文字管理、改革有关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 负责人瞿宏建
    • 电话0745-2711491/2717201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参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制品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检查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初中会考和各类中小学考试;管理高中学籍;指导中小学的德育、校外教育和人口、法制教育;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和中小学竞赛活动;参与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并协调全市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


    • 负责人罗晴心
    • 电话0745-2716550

    承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机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管理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学校;贯彻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规划并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德育工作;参与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职工学校的设置、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职工学校(教育培训中心)和函授站的管理;指导电大、农广校、函授等远距离教育教学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城市育综合改革及职工基础文化教育。

    • 负责人黄豪
    • 电话0745-2723957

    拟订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健康、国防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专业师资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教研、教材建设以及学生健康状况的建档建制等工作;组织全市性的学校体育、艺术竞赛活动,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指导学校体育、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指导学校学生军训工作以及学校爱国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

    • 负责人严时兴
    • 电话0745-2731774

    主要职责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等以下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制订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

    • 负责人杨莎
    • 电话0745-2719029

       主要职责是: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相关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教育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

    • 负责人张昌鹏
    • 电话0745-2712395

        1.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但技工学校、职业培训院校除外)、教育系统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加强对学校组织的实习实训,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3.督促、指导做好防学生溺水工作。

        4.指导、督促县市区加强对教育设施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加强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食堂、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5.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校车安全协调机制;严格校车准入,指导、监督学校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6.承担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 负责人廖恒晞
    • 电话0745-2714168

    1.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招聘、职务评聘(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的政策规定;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特级教师选拔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局属学校的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工作。

       2.负责全市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

    • 负责人陈菲菲
    • 电话0745-272559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